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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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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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彙編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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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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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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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課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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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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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免納印花稅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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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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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示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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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示函令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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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3公益法人向會員收取入會費所立之收據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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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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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或社團法人組織之教育、文化、公益或慈善團體,其向會員收取入會費及常年會費所開立之收據,准予比照印花稅法第6條第14款之規定免貼印花稅票。(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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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類)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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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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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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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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