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 星期一

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收取費用開立的收據要不要貼用印花稅票?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接獲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業者詢問,所開立之收據,要不要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說明,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除了由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辦理者,其收取費用所開立之收據可以免貼印花稅票外,其他由團體、私人或公司行號所辦理之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其開立的收據仍應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稅率貼用印花稅票,如果未依照規定貼用印花稅票,除須補貼印花稅票外,還要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上項收據係由業者開立,故應由業者貼花式,除可逐件貼用印花稅票外,建議業者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彙總繳納印花稅,除可免購買印花稅票、貼用印花及銷花之麻煩外,更可避免因銷花不完全而受罰。
不論大額憑證繳款書申請或彙總繳納申報皆可使用網路申報系統,民眾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ytax.gov.tw/)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www.etax.nat.gov.tw/)點選「地方稅網路申報」,即可輕鬆地完成印花稅申報作業,多用網路,少走馬路,網路申報節省您更多時間,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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