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記帳士執行業務結算申報書面審核純益率25%


中區國稅局)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執行業務結算申報書面審核純益率25%,但執行業務年收入未滿3百萬元者,純益率達1/2以上者,亦可適用書面審核

一、依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執行業務及質所得者結算申報案件書面審核要點1011227日中區國稅二字第1018000558號函修訂。

二、  本要點自查核100年度執行業務所得適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